一、目的
規范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保障企業生產安全。
二、職責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演練,并到相關部門備案。
2、安全員負責公司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工作,編制《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負責到相關部門和機構進行登記、備案。
3、安全員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告之危險化學品危害。
4、生產技術負責人進行安全檢查,建立相應的管理、檢查臺帳。
三、管理要求和措施
1、按照有關規定對危險化學品進行登記,進行危險性鑒別與分類,編制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一書一簽”),建立危險化學品檔案。
2、發現危險化學品有新的危險特性,應及時更新“一書一簽”,并公告;采購或銷售危險化學品時,應主動索取或提供 “一書一簽”。
3、公司設立應急咨詢服務固定電話或委托危險化學品專業應急機構,為用戶提供24小時應急咨詢服務。
4、對員工進行危險化學品的宣傳、培訓,了解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活性危害、禁配物等,以及采取的預防及應急處理措施。
5、危險化學品應儲存在危化品倉庫內,并按照相關技術標準規定的儲存方法、儲存數量和安全距離,實行隔離、隔開、分離儲存,禁止將危險化學品與禁忌物品混合儲存。
6、危險化學品倉庫符合安全、消防要求,設置明顯安全標志、通訊和報警裝置,并由專人管理。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應當進行核查登記,并定期檢查。
7、劇毒化學品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必須在倉庫單獨存放,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并報相關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8、化學危險物品等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先提出申請,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經當地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9、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一定數量的應急藥品。
10、生產、使用危險物品,應根據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氣、通風、泄壓、防爆、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放料和自動報警等措施。
11、改革工藝技術,采用安全的生產條件,防止和減少毒物、粉塵溢散;以密閉、隔離、通風操作代替敞開式操作;加強設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
12.裝卸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有關要求:
(1) 對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裝卸人員行為進行規范管理,裝卸運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化學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并注意標志,堆放穩妥。
(2) 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專業車輛,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并懸掛“危險物品”標志。運輸車輛應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